一周後,我出院了。
告楊濤故意傷害一案也有了結果,楊濤被判入獄一年,賠償給我2萬塊錢,至於王翠華,她突發心臟病,手術後雖僥幸留了一條命,但卻嚴重偏癱。
見她這樣,我提出不追究她的刑事責任,隻讓她賠了1萬塊錢。
至此,楊洋一家徹底從我生活中消失了。
一年後,我正在家享受暑假時光時,突然有人敲門。
打開門後,發現楊濤帶著妻子和坐輪椅的王翠華正站在我家門口。
見到我,楊濤“撲通”一聲就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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