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提升為最高級別的國家安全案件,所有信息被嚴格封鎖。
我被要求簽署保密協議,連家人都不能透露半個字。
三個月後,王局長親自打電話告知我判決結果。
“李軍,叛國罪,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我握緊手機,等待下文。
“張漫漫,過失危害國家安全罪,十五年。產後即刻執行。”
“她父親張明遠,叛國罪,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她母親,知情不報,七年。”
我沒有任何感覺。
“他們名下所有資產,包括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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