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戴上耳機,去另一個店給爸媽挑禮物。
一個星期後,律師和警方先後通知我,處理結果出來了。
商場損失和我的精神賠償名譽賠償以及各種費用加在一起,抹個零頭,沒人不多不少,剛好一百萬。
正正掏空一輩子的積蓄。
我心安理得接受賠償,轉頭答應父親,從他手裏接過公司。
三個月後,我完全掌控公司,開始對楊華清公司進行全方位狙殺。
楊華清為了賠償商場,早就被公司的流動資金掏的一幹二淨。
再我的狙擊,沒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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