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編輯小悅再次來找我合作。
邀請我成為該雜誌社的簽約作家。
上回要求賠付的金額也當作誤會一場,希望我不要計較。
從她口中我也得知了王依雲二人的結局。
公司起訴王依雲抄襲,證據確鑿,不僅要求對方退回稿費,還要賠償公司名譽損失30萬。
而王依雲並沒有多少還款能力,將自己的東西能變賣的變賣。
找江璟言借了十來萬之後
最後還差個十來萬。
沒辦法,隻能拖著不還。
公司無奈,還是申請了強製執行。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