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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此生荒蕪——霍哲番外

霍哲對這個世界的恨意來自7歲的一個夏天。

學校放了假,他每天都會早早地和爺爺到地裏做農活,一天都見不到兩麵的爸爸一貫地泡在賭場酒鋪裏,媽媽則待在家裏霸占著唯一的一把落地扇,嗑著瓜子看電視。

這個家就隻有爺爺撐著,那時候祖孫兩人在烈日下勞作,累了就坐在田埂上喝水聊天,他嘰嘰喳喳地說起學校的事情,爺爺安靜地聽著,眉眼彎彎地誇獎他:“我們阿哲真棒。”

那樣辛苦的日子卻是他這荒蕪一生中最美好、最珍惜的記憶。彼時媽媽還未走,爸爸也還沒有日後的荒唐,爺爺也還健朗。

……

噩夢降臨的那一天,天氣熱得讓人發昏。

帶去地裏的水已經喝完,他小跑回家裝水,還沒進屋就聽見了吱呀晃動的床響,與此同時還伴隨著女人的呻吟和男人的喘息。

他撩開屋子間的門簾,房間裏彌漫的氣味惡心得讓人想吐。

他沒有尖叫,沒有轉身就跑,鎮定得完全不像一個孩子,甚至還想起了時常能聽到的風言風語:“老霍家的婆娘可不安分哩,那眼睛直勾勾的就知道勾引男人。”

“霍哲那個小家夥還不知道是誰的種呢!”

“也是霍根林沒本事,就知道酗酒賭博的,我要是霍家媳婦也不願意跟他過。”

屋子裏的雲雨漸漸停歇,那個五大三粗的男人摟著媽媽,一隻手不規矩地按在她胸前,緊接著那個男人說出口的話,卻讓他在炎炎夏日生生感到了一絲絲的寒意。

“玲子,你都準備好了不?過了今天我們可就能大大方方地在一起了。”

“當然準備好了,就等晚上了,你放心,那個臭男人沒到半夜是不會回來的,等他發現我們都走得沒影了。”

“哈哈,那錢呢,拿了多少?”

“都帶了,你就放心吧。”

……

那一天,霍哲什麼也沒有說,照常和爺爺到傍晚回家,然後吃飯睡覺。隻是在爺爺睡著後,他偷偷地爬起來,趴在老舊蒙塵的窗口望著遠方。

半空中月色迷人,入了夜的小小山村裏寂靜無聲,偶爾有幾聲蟲鳴。

他看著媽媽背著行囊和那個男人在深深的夜色裏漸行漸遠,她沒有絲毫留戀,挽著男人笑容滿麵,就這樣頭也不回地離開,仿佛這個家裏沒有她的丈夫,沒有她十月懷胎的兒子。

夜裏的溫度偏低,可真正冷的卻是他的心。

毫無意外,發現媽媽卷走全部家財跟人偷跑了,爸爸氣急敗壞地砸壞了屋子裏所有的家具。

爺爺抱著他躲在角落裏,脊背佝僂著,默默歎氣。

——

之後幾年,爸爸越發荒唐,每天都喝得醉熏熏的,一言不和就對他拳打腳踢。

霍哲最後一次看見爸爸是在一天傍晚,他喝得酒氣熏天,又輸光了身上的錢,罵罵咧咧地回了家,一看見他坐在小桌板上寫作業,就大步上前一把撕了本子,“讀什麼書!你老子都快沒錢吃飯了,哪有錢供你念書,明天就給我出去幹活!”

他知道讀書是唯一的出路,他不甘心像爸爸那樣潦倒地在這個小村子裏活一輩子。所以他一下子撲在幸存的書本上,怎麼也不肯讓開,爸爸的拳頭如雨點般落下,疼得他咬破了嘴唇。

爺爺聽見動靜跑出來,不再年輕的身體擋在他麵前,哀哀地勸爸爸:“孩子還小,不讀書能幹什麼啊!”

“老東西,你給我讓開,這個臭小子還不是哪個野男人的種呢,我今天就打死他,省得浪費錢給別人養孩子!”

那天傍晚霍哲最後的印象,就是爺爺拚命推了他出門,“快躲起來。”

爸爸的拳頭在身後猛砸,硬生生將爺爺踹翻在地上,他年邁的身子蜷縮在一起,默默承受著。

那天他在草垛裏躲了很久,直到半夜爺爺拖著傷痕累累的身體出來尋他。而爸爸打完人就出門再也沒有回來,後來聽人說他因為打架鬧事被人殺了,也有人說他賭錢發了大財逍遙享福去了。

不管情況如何,那個他叫爸爸的男人再也不曾出現,自此隻有他和爺爺相依為命。

後來有一年,霍哲認識了同村的單君昊,那個滿身都是戾氣的小男孩,為了一口吃的從狼狗嘴裏奪了食物,一路被追到小池塘才幸免於被咬。

也許是覺得同病相憐,也許是太久沒有同齡的玩伴,他鬼使神差地就走到了單君昊麵前,向他伸出了手,“起來吧。”

單君昊站在肮臟的淤泥裏,黑白分明的眼睛錯愕警惕地盯著他。

單君昊永遠不會知道,從這一天開始,他的人生會圍繞著霍哲直至終結。

——

在塢山埭,很多孩子都是念了小學就出去打工,村子裏的人絲毫沒有意識到知識的作用。

坎坷的童年讓霍哲格外珍惜念書的機會,爺爺也不顧鄰裏的冷嘲熱諷堅持要供養他念書。他的成績比同級的孩子都要好,中考之後在所有人不敢置信的目光下,他迎來了錄取通知書。

他考入了市第一中學,這個他做夢也不敢奢望的地方。

在那裏他第一次見到了胡建軍和李明煒。

第一中學裏的孩子大多家境富裕,他們三個來自普通家庭的孩子自然容易走到一起。

胡建軍性格懦弱,而李明煒則精明得多,但那雙精光閃爍的眼睛裏,總是浮動著嫉妒和掩藏不住的貪婪,低人一等的家世讓他變得不像個孩子。

不過,他又何嘗有過孩子的天真,在這個涉世不深的年紀裏本該有的純真懵懂,早就在7歲時已消失殆盡。他的心底隱藏著最黑暗的東西,隻是從不曾示人罷了,爺爺要他活得快樂滿足,那他就照著爺爺所想的去生活。

——

直至這個簡單到近乎卑微的願望,被一次背叛擊得粉碎。

爺爺在大一將要結束的時候查出患有癌症,那時的他已經是學校裏的名人,在外創業小有成績。

為了爺爺的病,他四處尋訪,終於了解到美國的一家醫院對此病症的治療很有效果,就在他準備轉賣公司籌錢的時候,他的戀人、他的朋友卻聯手背叛了他。一年多的努力,日日夜夜的奮鬥全部毀於一旦,爺爺的醫藥費也化為泡影。

那年的暑假他變得一無所有,回到湖城,看著病床上生命體征微弱的爺爺,他終於泣不成聲。

那一晚,爺爺不知道從哪裏知道了他的事情,覺得自己是他的負擔,趁所有人不注意親手拔掉了氧氣管。

第二天他醒來,等待他的隻有爺爺冰冷的身體。

痛到極致是沒有眼淚的,他一聲也沒哭,安安靜靜地爬上床躺在爺爺身邊,就像小時候一樣依偎著他。

那一刻,他知道心底壓了數年的魔鬼,終於還是出來了。

——

江媛的死是個意外。

那一年,霍哲終於湊夠了去美國的錢,在臨行前夕決定回湖城一趟。

霍哲在奢華的酒店外看見江媛穿著精致昂貴的長裙,嬌笑著依靠在一個幾近四十的男人懷裏,那樣的笑他曾看見過無數次,他至今還能記得她溫柔嫵媚地說:“阿哲,你真好,我們會永遠在一起的。”

但是這個永遠僅僅隻持續了一個學期。他那樣相信、那樣努力,她卻給了他最致命的一擊。

如今不過兩年,她就已經在甩了自己後,又甩了李明煒另覓高枝了嗎?

她赴約而來見到他的那一刻,說什麼了呢?好像什麼也沒說吧。

他隻記得那張曾讓他溫暖、愛慕的臉上帶著輕視和嘲弄,竟沒有一絲一毫的愧疚。甚至施舍般地拿出一疊錢甩在他臉上,語氣裏的厭惡毫不掩飾:“你以為我當初為什麼才會和你在一起?不過是看著你有能力罷了。可惜啊,你現在什麼都沒有了,真是沒用,不過一個半死不活的老頭子也值得你那般不管不顧,活該被我們鑽了空子。這些錢你拿去吧,以後不要再出現了。”

這個女人陪他笑過陪他哭過,他說不清那是不是就是愛,但也的確把這一生的承諾都許給了她,可是到頭來卻是那樣血淋淋的背叛。

這個女人,比李明煒、胡建軍更讓他仇恨,他等不及日後的報複,那個瞬間,他隻想讓她死。

江媛有的不過是她的美貌和身體,隻要他一想到她那誘惑過、欺騙過自己的外表,就讓他恨得幾乎無法控製思維。

他在盛怒之下殺了她,毀了她的臉,也毀了她的身體。那是他第一次殺人,可是看見她驚恐絕望的眼神,他沒有害怕、沒有恐懼,隻覺得有些愉快。

是的,從小到大,他一直就是個精神病態者,他一直很努力很用心地想要和常人一樣,學會相信、學會愛,可是這些人永遠剝奪了他的希望,是他們讓他成為魔鬼。

江媛死了,還有李明煒和胡建軍。可是他不急,他還有很多很多時間。

去美國勢在必行,他所有的不幸皆來自於去無權無勢,既然他們那樣看不起他,那麼他非要過得比所有人都好,總有一天他會站在頂端俯視,而他們不過是螻蟻。

——

遇到那個男人,是在美國的第二個月。

霍哲已經花光了所有的積蓄,走投無路到隻能睡橋洞。

那夜的月亮很圓,沒有星星。

美國的夜空不見得比國內的美,在這裏他生存得更加艱難,冷風呼呼地在橋洞裏穿梭而過,他裹緊了身上單薄的夾克衫,默默啃著發幹發硬的麵包。

那個男人就如鬼魅一般悄然出現,首先入眼的是他鋥亮的皮鞋,再往上是筆挺昂貴的西裝,最後是一張冷酷的臉。

“你是霍哲?”他的聲音如這寒夜裏的風一般,“聽說你在找人投資你?”

“你是誰?”霍哲抬起頭冷冷地看著眼前的男人。

“找你合作的人,”他的目光很淡,嘴角卻緩緩浮起笑意,“我給你機會報仇,而你要為我做事。”

有了男人提供的資金,Future順利成立,之後不過短短幾年就一躍成為備受矚目的大公司,可他卻也為此沾滿鮮血。

後來在一次次的殺人中,霍哲終於知道了這個男人是誰——臭名昭著的死亡團之首,之後的6·20驚天慘案的製造者。而他並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凶神惡煞,也不似一個精神變態者,看起來反倒風姿卓越、儒雅迷人。

而他的真實身份……在美國數年,他事業有成,成功躋身矽穀,成為外界人人羨慕的CEO,他看似擁有了一切,卻也失去了一切,隻有他自己知道,這條路背後有多少淋漓的鮮血,他再也回不了頭。那些在每個夜裏糾纏他的噩夢,每每都要讓他在驚醒之後自嘲一番:“原來你還不夠變態啊。”

殺人計劃終於能得到實行了,在那個男人的默許下,他離開美國踏上故土。臨行前,男人給了他三個名字,讓他注意他們的情況,有兩個正是當年將男人逼入絕境的警務人員——謝宜修、宋景雲。

還有一個是個女人。

第一次見到她是在湖城的博物館,她穿著素色裙子安安靜靜地站在一旁,嫻靜淑雅。不待館長介紹,他就在心底默默地念了一遍她的名字:葉潯音。

這是被那個男人注意到的人。

他憎惡像她這樣貌美的女人,她們就像是美麗的毒蛇隨時有可能反身咬你一口。

可是時間越久,他就越發覺得這個女人和別人都不一樣,她美麗卻不驕傲,家境優越卻不高調,多少人對他趨之若鶩,可她偏偏拒絕:“我有喜歡的人了”

那一刻,他不禁有些生氣,一個把腦袋都拴在褲腰帶上的刑警有什麼好,謝宜修遲早會被那個強大到不可匹敵的男人殺了的,喜歡他的人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

殺人計劃一步一步地進行著,受害者都是他精心挑選出來的,背叛朋友的李明煒和胡建軍,善良慈愛依如當年爺爺的韓勇,荒唐混蛋的孫國弘,看盡世間冷暖孤苦無依的孩子,還有拋夫棄子的王姝……每一個人所代表的都是他人生中最重要的角色,同樣,他也是在複製著自己的這一生。

當看到鮮血噴湧而出的時候,霍哲的心底沒有一絲一毫的反應,他麻木地看著他們痛苦、掙紮,仿佛隻有這樣,心底黑暗殘暴的一麵才能得到滿足。

謝宜修、宋景雲比霍哲想象的還要厲害,不過才殺了兩個人他們就已經開始懷疑了。當然,也僅僅是懷疑而已,在沒有結束這個計劃之前,他又怎麼會讓警察來攪局呢。

但沒有想到的是,單君昊竟然跟蹤他,而且還偷看了他挑選的被害人資料,自以為是地要替他吸引警方注意。

真是笑話,他作案堪稱完美,那些警察就是查破了天也不會拿到證據。

惡心至極的男人!自從中學起霍哲就和單君昊漸行漸遠,後來他一路前往北京又去了美國,起初還為此而感動,直到知道他埋在心底那惡心的所謂的愛。

然而當他看到單君昊茶幾上的那包芒果粉時,他知道殺李明煒的事不能再拖了,哪怕漏洞再多也不得不動手,李明煒必須死在他的手裏,單君昊沒有資格替他報仇。

那些仇恨、痛苦,隻有死亡才能平息。

可是單君昊險些毀了一切。

他隻能騙了潯音,以生病為由將她留在身邊給自己做不在場證明,看著她生氣著急的臉,他的心底竟然會有一絲絲愧疚。

他在潯音的杯子裏抹了安眠藥,趁她熟睡之時輕而易舉地殺了李明煒。李明煒那雙一直貪婪虛偽的眼眸裏,聚積起越來越多的恐懼,直到死去都不曾閉上。

霍哲厭惡地將心臟扔到地上,心想:“這樣的人心竟然還是紅色的。”

——

一切都進入尾聲,雖然單君昊多管閑事替他殺了孫國弘和小娃,但也無濟於事了。而他隻要再殺了王姝,這個絕妙的殺人計劃就算是結束了。

酒會那天,他站在辦公室裏巨大的玻璃前望著樓下車水馬龍,這座城市依舊還像數年前那樣迷人,而他卻早已失去了一切,故土無故人。

秘書進來彙報一日的行程,他轉身走到辦公桌邊,手指緩緩劃過一個藍色禮盒的盒麵,唇邊泛起柔和溫潤的笑意,“三天後把這個寄出去。”

……

酒會上,霍哲第一次看見潯音打扮得這樣美豔,她一直都是恬淡清麗的,她的手柔柔地挽著他,那一刻,他覺得他們就好像是這個世界上萬千幸福情侶中的一對甜蜜戀人。

霍哲不禁想起那些地獄一般的生活裏,也幻想過找一個可以陪伴的女孩,並告訴她,在我最苦最絕望的時候,曾經想過你的笑。

潯音,帶著目的接近你,對不起;辜負了你的信任,對不起;害你受傷害怕,對不起。

潯音,千萬不要和謝宜修在一起,那個男人會毀了你。

最後,謝謝你帶給我久違的情感,請你幸福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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