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媽媽不準我談戀愛。
上大學後,她跟我約法三章,不準化妝、不準穿裙子、不準接觸異性。
為了確保我聽話,她每天不定時打來視頻,突襲檢查。
為了限製我的社交,她將生活費按天打進我的賬戶。
後來,隻因迎新晚會上,我化妝穿露肩晚禮服主持的照片被她看見。
她鬧到校長那裏,要求搭檔的男主持寫保證書道歉,我被同學笑話不如去當尼姑。
忍無可忍,我決定以牙還牙,來到媽媽學校的校長辦公室。
「您好,張校長,我想舉報我媽媽,高三一班林秀文老師。」
「剛剛怎麼不接電話,你在哪裏鬼混?」
媽媽湊近攝像頭,滿臉壓製不住的怒氣。
我剛卸完妝,臉上還掛著水珠,心有餘悸地解釋:「剛剛在洗澡,沒聽見。」
她一副要吃人的模樣,仔細打量我:「騙人,別以為瞞得住我。」
「你化成那副鬼樣子,穿個露肩膀的裙子,旁邊還站著個男的。你是怎麼跟媽媽保證的?」
我心裏猛地一顫,急忙解釋:「媽,我跟您彙報過,我在學校的迎新晚會當主持人,不是故意不接你電話。」
「化妝也是上台需要......」
她根本不在乎我說了什麼,扯著嗓子自顧自地罵道:「隻是半天沒聯係你,就開始學壞了是吧。」
「女孩子不自愛,以後怎麼嫁人。你還要不要點臉......」
刺耳的聲音傳來,我的身體忍不住的顫抖。
眼淚隨著臉頰的水珠劃過嘴角時,我再也聽不下去,用盡力氣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