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沒去旅館,
我回了爸留下的破房,鎖鏽了,我從窗爬進去,
屋裏濕冷發黴,灶灰還在,角落裏堆著寫我名字的破紙箱:
【林期兒,殺人犯】
【掃把星,滾】
我一夜沒睡,整個人像被吊在空氣裏,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派出所,
“你好,我要舉報。”
警察看了我一眼:“舉報什麼?”
“有人篡改我女兒戶口,霸占我房產,偽造監護人信息。”
“證據呢?”
我笑了一下:“還沒有,但我會找出來。”
警察一愣,估計覺得我是瘋的,
我不管。
我從派出所出來,馬不停蹄去了戶籍中心,
工作人員翻檔,一臉為難。
“孩子母親欄現在是孫曉芸。你媽和弟弟五年前提供了你的放棄撫養聲明和簽字。”
我眼前發黑:“我什麼時候簽過?”
“那就回原地調檔。”
我衝出大廳,隻覺天旋地轉。
回家的路上,我買了一份炸醬麵,在小攤上吃。
隔壁桌在看手機新聞:
【“網紅正能量母親”照顧前妯娌遺孤五年,被讚中國好繼母】
畫麵裏,孫曉芸笑得一臉溫柔,摟著我女兒:“她親媽犯事進去了,我不忍心孩子沒人疼。”
我“啪”地摔掉筷子。
這就是她收養我女兒的理由?
博同情、吸流量、還美化成聖母?
我女兒不是遺孤,她有媽,活著的!
晚上,我開了個微博小號,發了條內容:
【我替弟弟頂罪坐牢五年,出獄後發現我房子成了他們的婚房,女兒叫我弟媳“媽媽”,還給堂弟拖地擦桌。我沒死,他們卻踩著我的屍體在過好日子。】
熱搜沒上,
沒人轉發,
但沒關係,
我還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