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的時候,有一男一女正在被保安拖著,慷慨激昂,唾沫橫飛。
“我們都是陸氏的老員工了,憑什麼因為我們說錯一句話就辭退我們?”
“我不服,我要個說法,我不接受辭退補償!”
俗話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現在這倆人就是光腳的,陸氏的保安隻敢把他們拖走,但不敢真的動手,這就導致場麵僵持住了。
我看得不耐煩,上前對著喊得最凶的男人打了兩耳光。
“你可以去報警說我打你了,找陸明景另外要一筆賠償。我也可以告你在公司尋釁滋事。你要不肯走走,還有一個選擇——”
“保安,把他倆按好了,我接著打。”
“是!”
我說打就打,幾巴掌下去後,男人求饒,說自己願意離開陸氏了。
我甩甩手,吩咐林正:“給他倆一人再多發兩萬塊錢。”
林正擦著汗應是,讓保安把這倆人帶下樓去。
回了辦公室,陸明景正坐那兒,收拾我弄亂的文件。
我伸出手給他看:“你怎麼這麼沒用,還要我出手,打人都打疼了。”
陸明景把我拽到了他腿上,給我手掌吹氣,我碎碎念著跟他抱怨。
“我要你封殺那兩個鬧事的員工,讓他們連工作都找不到。”
“行,都聽你的。”陸明景放下了我手,“來找我幹什麼。”
我又朝他伸手:“找你要錢啊。”
“昨天卡裏的錢花完了?”
“對。”
陸明景捏捏眉心,不作聲,我掙紮著要從他腿上下來。
“養不起我就算了,我找別人去,反正你現在有未婚妻了。”
他握住我腰,沉聲道:“回去就轉你。除了我,還有誰養得起你。”
我冷哼一聲,很得意的樣子,心卻漸漸沉到了穀底。
陸明景避開了未婚妻的事,他是有意的。
我下手動作得快了,否則等他結了婚,我恐怕不會有現在這樣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