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起訴書上,羅列了趙文君及其公司的全部罪名。
竊取商業機密、惡意侵占、非法經營、合同欺詐。
最重要的一項,是我以我父親的日記和相關證據,申請警方對趙文君涉嫌“間接故意殺人”或“過失致人死亡”進行立案調查。
法律的鐵拳,比任何輿論的審判都更具毀滅性。
很快,我從電視新聞上,看到了沈玥和林菲菲被帶走的樣子。
她們戴著手銬,用外套蒙著頭,在記者的圍堵下,被塞進了警車。
曾經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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