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我跟他在一起,因為窮沒有錢,我甚至連護膚品都不用。
隻買了個寶寶霜。
天天從早忙到晚,最窮那年,甚至去做日結搬貨的工作。
一搬就是十二個小時,卻隻有一百二十塊。
老板見我是個女人,隻給一百塊。
裴敘白什麼沒說,是靠我大吵大鬧才將屬於我的一百二十塊全部拿回來。
他那時便對我有些不滿,說我像他媽一樣斤斤計較。
而我隻是想用那一百二十塊,給他買條羊毛圍巾。
那條圍巾卻早就被換成了情侶款的粉藍圍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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