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一個人躺在床上輾轉反側。
我有些懊惱自己的衝動。
結婚五年,我從來沒和霍庭言說過離婚這兩個字眼。
從初中到現在,我喜歡了霍庭言整整十五年。
我一直追在他的身後跑。
後來霍氏集團出現危機,霍庭言找到我。
說想要和蔣家聯姻。
我高興壞了,我以為多年暗戀成真。
於是我問他:“霍庭言,你現在是不是有一點點喜歡我?”
當時霍庭言摸了摸我的發頂,溫柔地說:“明珠,我們這樣的家庭是沒有權利說愛的。”
我當時不解,以為他心裏已經有了喜歡的人。
我強忍眼淚問他:
“那你是不是有喜歡的人啦?如果是這樣,我告訴爸爸我們不聯姻了,但我還是會讓爸爸幫霍氏集團的。”
霍庭言搖搖頭問我:“明珠,你不想和我結婚嗎?”
我當然想了!從十幾歲到二十二歲,我一直都喜歡霍庭言。
我無數次幻想著能夠嫁給霍庭言。
於是,在霍庭言問出這個問題時,我毫不猶豫地點頭了。
後來結婚前,霍家突然冒出一個小孩。
霍庭言告訴我,集團正在推出一個公益平台。
他為了宣傳,從孤兒院領養了一個小孩。
這樣不僅我可以晚一些遭受生育之苦,也能幫助平台宣傳。
我也不是沒有懷疑過。
在嫁給他之前,我偷偷的給他和霍祈安做了親子鑒定。
確定他們沒有一點關係,我這才歡歡喜喜地嫁給了他。
可現在看看。
當初的決定好像錯了。
我閉上眼睛仔細斟酌。
真的要因為這點小事和霍庭言鬧的這麼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