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晨高大帥氣,在學校裏就頗受女孩子的歡迎。
他作為籃球隊主力參加比賽,我第一眼就被他的陽光開朗吸引住了。
我從小就是孤兒,被不同親戚不斷轉手,性格自卑怯懦。
就算暗戀他,也不敢向他告白。
隻敢混在一堆女生中間,在每次比賽結束後給他遞水。
偷偷的把禮物放在他桌子裏,或者讓宿舍阿姨轉交給他。
一次,我偷偷放花的時候被他發現了。
黎晨拍拍我的肩膀,笑著道,“同學,你在幹嘛?”
我把花背在身後,支支吾吾的不敢說。
他一挑眉,語氣揶揄,“我關注你很久了。”
“這些年來每場比賽你都給我送水,宿舍阿姨總說有個臉圓圓的可愛姑娘送我禮物。”
“你是不是喜歡我?”
我被他突如其來的直球打懵了,紅著臉低頭不敢看他。
我們就這麼順理成章的成為了情侶。
每次路上遇到其他人悄悄和同伴說,帥哥怎麼找了個普女,真是大白菜被豬拱了。
他都會衝到他們麵前,仗義執言,“我就是喜歡這個女孩,無論她長著什麼樣的外貌!”
“她比你們這些膚淺的人都優秀多了!”
黎晨的兄弟總愛開我們的玩笑,說我是倒貼的。
他也會義正言辭的怒斥他們,隨後得意洋洋的說:“難怪就我有女朋友,你們沒有!”
那時候的他,完美符合我對伴侶的所有理想。
給了我堅實的依靠,讓我對第一次家有了概念。
後來,自媒體大火。
我深知以黎晨的條件,肯定能在自媒體闖出一片天,於是鼓勵他做帳號。
而我,自學剪輯、編輯、運營,每天勤勤懇懇的幫他策劃內容。
一開始,他說要分錢給我。
我拒絕了,視頻的投流、拍攝道具開銷大,主動把我的那份投入賬號運營。
很快,他就積累了百萬粉絲,在網紅界站穩了腳步。
資金充足後,他倒沒再提起分錢的事。
隻說允許我每個月拿兩千作為我們的共同開銷,其他錢全在他賬上。
這兩千我既要買菜做飯,添置家庭用品和設備,有時候業務方麵的意外支出也不方便找他報銷。
這些年,我靠著四處兼職,也算熬了下來。
看著眼前黎晨手機亮起的屏保,是他和安琳。
以前我也提出過讓他把屏保換成我們的合照,但他以被人看到會傳出緋聞拒絕了。
照片裏光線昏暗,黎晨單手摟住安琳的細腰,嘴唇貼近安琳,馬上就要親了上去。
我緊緊的閉上雙眼,心臟一陣一陣的傳來刺痛,嘴唇顫抖著,卻無法發出任何聲音。
最後,所有的情緒都歸於死寂。
我的少年,現在是別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