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2歲跟吳崢結的婚。
那時候的我被叫了好幾年“老姑娘”,父母催婚催得厲害。
吳崢相貌平平,自己有個小公司,看上去是個適合過日子的老實人。
還挑什麼呢?當時的我是這麼想的。
我媽也說,看他長得老實,不會有什麼花花腸子。兩個人把日子過好,比什麼都強。
吳崢二婚帶一個兒子,我給自己做了很久的心理建設,才適應了“後媽”這個身份。
他前妻聽說是出了意外,給吳崢和孩子留下一大筆錢,所以我們日子過得還不錯。
吳崢說孩子還小需要照顧,他媽媽年紀大了,看不過來。
我又是幼師出身,在家照顧小朋友很合適。
我想跟吳昊建立好的關係,所以就聽從了吳崢的建議,在家專心帶孩子,照顧老人。
家裏大部分花銷都花在了孩子和吳崢身上,我因為不太出門,所以不會購置新衣什麼的。
老太太總是誇我會過日子,把父子倆照顧得特別好。
我以為她說的都是真心話——有個“體貼”的婆婆,真比什麼都強。
可最近這幾天聽到的“心聲”,似乎都在顛覆我的認知。
吳崢回到家,又是一副勞累的模樣。
他把鞋子胡亂丟在一旁,襪子也扔到了地上。
我照例給他收拾好,讓他去洗手準備吃飯。
餐桌上,吳崢對今晚的飯菜有些挑剔。
他吃得不多,一邊撥拉著菜,一邊在心裏吐槽。
“飯菜越吃越沒味道了,也不知道她在家天天琢磨什麼?這點小事兒都做不好。”
“小芳今天中午帶的飯菜就不錯,魚香肉絲很下飯。”
他麵上不露分毫,平靜地跟我說聲,辛苦你了。
小芳是誰?
他的同事?
他們一起分享的午餐?
那我給他準備的飯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