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我以宋泊簡的名義,開除了對他明送秋波的沈媛。
這不是我第一次不經他同意就趕走他身邊的野花,
可卻是他第一次發了那麼大的脾氣。
他當著全公司人的麵衝我大發雷霆,
「江十願,你不過就是個秘書,說破天也就算個床伴。一個下賤貨罷了,你以為自己又高貴到哪裏去?」
我渾身血液倒流,快要窒息。
卻又無話反駁,隻能自嘲的笑笑。
江十願,這十二年你活的還真是失敗啊。
宋泊簡曾對著無邊無際的大海高聲呐喊,說我是他最愛的人。
甚至為此發了毒誓。
「江十願,我宋泊簡非你不娶。有違此誓,不得好死。」
我有時候會想,是不是年少的諾言不作數,
我們才會從人人豔羨的郎才女貌,走到今天。
不過就算個床伴而已,下賤貨......
我赤紅了眼眶,心中酸澀難耐,卻仍強忍眼淚,咬著牙半點也不肯示弱。
「你說得對,我就是下賤。不然怎麼會跟你在一起呢!」
「宋泊簡,這麼多年過去了,你還是忘不了她。殺人還不過頭點地。孟——」
孟清。
宋泊簡連讓我說完這個名字的機會都沒給我。
他凶狠的掐住我的脖子,
「江十願,你沒有資格提她的名字。」
我其實知道,宋泊簡生氣從不是為了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