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報了警,告孟顏和孟枚尋釁滋事故意傷害。
司法機構出具了專業的驗傷報告,得出的結論是輕傷。
孟顏已經成年了,自然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出院的當天,就有律師聯係我,說自己的當事人孟顏想要跟我和解,問我願不願意見麵聊聊。
我想也沒想就拒絕了。
然而孟枚母女竟然堵在了我家小區門口。
我本來想假裝看不見,又怕她們四處打聽,反而鬧的人盡皆知。
結婚二十年,丈夫又一個私生女。
我四十歲懷上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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