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我父母為了救雲家老爺子,雙雙葬身火海。
隻留下我和妹妹這對孤兒,無家可歸。
就在我打算輟學打工養活年幼的妹妹之際,雲老爺子找上了我,給了我一個繼續讀書的機會。
老爺子膝下無子,隻有三個女兒。
見我考上名牌大學,獎學金拿到手軟,也因為我父母的救命之恩。
他答應我,雲家的哪個女兒願意嫁給我,誰就可以繼承雲氏的股權。
雲想蓉是雲家小女兒,她追了我很久,對我溫柔小意,長得也最合我的眼緣。
所以,我同意了和她交往,並在雲老爺子病重之時步入婚姻殿堂,讓他見證了我們的婚禮。
誰知婚後,簽了股份轉讓合同,再等老爺子過世,雲想蓉就暴露了本性。
不僅對我的態度大變,還光明正大的在外麵養起了別的男人。
僅僅一年後,她就不客氣的帶著個九歲的兒子找上了我,向我提出各玩各的,別打擾對方的生活。
那一刻,我才知道她早些年在國外留學的時候,已經和別的男人生了孩子,瞞著老爺子,養在外頭好幾年。
也是那一刻,我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
但我想,當年的合同她必定沒有仔細看。
那上麵寫的,一直是讓我和她的孩子將來繼承股份。
若是十年都無所出,那便將雲氏交於我的手上。
三天後,十年之期將滿。
我恰巧要和所有股東說明一下情況。
剛好她組織了股東大會,也免得我特意去動員了。
不過她想讓雲思澤成為繼承人的想法,怕是要泡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