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下午,我帶著可可去見李總。
李總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穿著名牌西裝,戴著大金鏈子,一看就是暴發戶。
他的公司在一棟寫字樓的十八層,裝修得金碧輝煌,牆上貼滿了簽約網紅的照片。
“可可真是漂亮。”
李總盯著可可看,眼神讓我覺得惡心,但我表麵上很高興。
“李總您過獎了。可可確實是塊當網紅的好料子。”
我拉著可可坐下,“您說的合作具體是什麼樣的?”
李總拿出一份合同:“我們公司負責包裝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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