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景舟一手摟著我的腰,一手與六皇子碰杯,
似故意炫耀抱得美人歸的人是自己,
而不是曾與他爭花魁的元辰。
我不敢與元辰對視,那雙遇事從來波瀾不驚的雙眸,
悲傷和惋惜就快溢出來。
他看穿了我的計劃,
卻又不忍拆穿我、殺掉我。
那晚,元景舟喝得很醉,
醉到就算我拿刀子捅破他的心臟,他也不會有知覺。
我趁他熟睡,換上夜行衣,
回到那個困了我十年的地方。
「成了?」
上座的男人見我搖頭,拽著我發髻,就往牆上撞,
隻差半寸,我就命喪黃泉,
他及時停下。
「不怕死?好,咱家給你最後一個機會。」
隨後他將毒藥放在我手裏,輕聲蔑笑,
「無色無味,服下半個時辰便會暴斃,
大羅神仙也查不出死因。」
沒錯,作為暗刃最出色的殺手,
我這次的任務,就刺殺慶王。
回到王府時,元景舟仍在沉睡,
那模樣與曾經的少年郎,一模一樣,
我忍不住撫上他的雙頰,淚水不爭氣落下。
「怎麼哭了?」
他睜開眼來,聲音有些沙啞,
我搖了搖頭,
輕輕覆上他微啟的雙唇,
「隻是覺得這一刻不真實。」
元景舟的欲火被點燃,
如一頭孤獨的猛獸,一寸一寸將我吞並。
「婉婉,本王隻屬於你。」
我心知肚明,這話並不是對花魁晚音說的;
而是他的青梅竹馬,陸婉婉。
我的心在淌血,比十年前剛被賣入承歡樓,還要痛。
3
那年我剛滿十二歲,一夜之間,失去了所有至親。
「這個年紀伺候人早了些,先去後院做點雜活兒。
「仔細著點兒,別把臉蛋兒、手手腳腳磕破了,到時賣不了好價錢。」
老鴇子瞧我的眼神,跟在市集挑選布匹、簪花無異。
我被安排去後院,幫姑娘們洗衣裳。
沒有工錢,每日隻有兩個餿饅頭,
很快我就瘦成了皮包骨。
連路上的小乞丐,都比我看著強。
一日,我又暈倒在後院,
老鴇子以為我裝餓騙吃的,上前就是一腳。
還好,她被攔住,否則我肯定當時就死了。
救我的人,是個自稱咱家的男人,後麵我才知他是個太監。
他揪著我僅剩一張皮的小臉問道:
「你想學伺候男人的功夫,還是殺人的功夫。」
我眼神發狠,一點也不怕他,哪怕他手裏的利刃正對著我的喉嚨。
「有點意思,晚字輩正好缺一個,你就是頂上吧。」
那太監翹著蘭花指,命人替我贖身。
「記著,從今往後你的名字叫晚音。
我不管你過去是誰,
吃了這顆藥,從今往後就是咱家的人。」
我毫不遲疑,咽下那顆黑乎乎的藥丸。
對方略微吃驚,很快大笑起來。
「不錯!咱家就喜歡你這樣的,豁得出去!」
那日,我離開了承歡樓,
去了另一個人間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