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在五歲那年拋棄我的。
“清樂,對不起,對不起……”
她離開時不停地重複著對不起。
而我那身處幾千公裏外的父親毫不知情她的出軌。
她是一家高檔餐廳的服務員。
我不知道她是怎麼傍上大款的,也不知道她怎麼狠下心把我丟給奶奶一個人撫養。
總之,她離開了。
拋棄我的第一年父親打工回來,得知這個消息後對我拳打腳踢。
年夜飯上有幾個親戚拉住他,一邊拉架一邊替我辯解。
可他的嘴上功夫卻不停:“你媽是個到處勾搭男人的婊子,你是你媽生下來的,你肯定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在我爸那腐朽的思想中,我成了我媽的替罪品。
自此,他們離了婚。我又失去了父親,他們雙雙離開了我。
後來爸在工地上幹活摔死了,政府給了我們一筆撫恤金,工頭也到我們家來給我們賠罪。
奶奶卻不接受他們的道歉,堅決要個說法。
她拉著我說要去省城告他們,可去城裏的路上,奶奶病倒了。
醫生說是心血管疾病,我什麼都不懂,隻知道治病要很多錢。於是我拿著撫恤金還有自己的學費給奶奶治病。
陪床時,奶奶總是對我說:“你命苦啊,命苦啊……”
那時,我多希望媽能在我身邊。
可她沒有,她沒有來為父親下葬,也沒有關心過奶奶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