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沈辭在雨夜撿到受傷的我,小心翼翼地替我包紮傷口。
二十六歲的沈辭掐著我的下巴,匕首取血的動作熟練又冷漠。
十年報恩,我為他斂盡無數錢財,總以為他的溫柔或許也有真心。
十年相處,我賭沈辭已經愛上了我。
直到他為討何皎皎歡心,奪我貔貅骨,碎我家族玉。
縱容何皎皎踩著我的手指笑:「貔貅嘛,不就是用來招財的。」
他親手剖開我的丹田取金血:「反正你會愈合。」麵不改色地把血滴進何皎皎的養顏茶裏。
我才終於明白,原來恩情換不來真心。
我賭輸了。
父母在傳訊符裏苦苦哀求:【孩子,回家吧】
這次我終於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