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靜靜等待他們說完,無視鄭麗蘇挑釁的眼神,淡淡開口道:“你們是不是都覺得我這一萬塊錢不該拿?”
她們都不約而同地昂起頭,中氣十足道:“當然啊!”
我點點頭:“行。”
“那咱們就算算賬!。”
“你們現在住的這個工作室月租三千,還沒算商住水電、物業費的錢。”
“你們身上的演出服,上次雅柔不小心弄臟了,我賠了人家二千多。”
“你們的造型費,化妝師弄個一個舞台妝至少八百。”
“請前輩給你們突擊培訓,一節課四五百,你們一節課能學會嗎!”
我的目光逡巡,和每一個姐妹都對視一番,擲地有聲道:
“你們捫心自問,如果沒有我鐘君靈,你們現在是不是還在頂著40度的高溫穿著玩偶服發傳單或者在悶熱的後廚裏刷著永遠刷不完的碗,領著每小時十幾元的工資?”
“我不該拿拿這一萬塊錢嗎?”
“不該拿!”
孫心怡第一個走到我麵前高聲道。
“如果你本來沒帶我們幹這一行,那麼你拿多少,我們姐妹們都沒話說。”
“可我們既然已經入了這行,那我們掙的辛苦錢每一分都得是我們的。你動了我們的錢,就是欺負我們,我們有權保護自己的利益。”
我的火蹭地上來了。
好你個孫心怡,我幫了你那麼多,現在竟然聯合鄭蘇麗一起反咬我一口。
幫你還不如幫條狗!
這些年,我為了養活整個團隊,早出晚歸,奔波在各大婚慶公司和會展中心。
把那些客戶當菩薩似的供著,求著他們給我們新人團隊一個機會。
每天都想著怎麼帶著團隊一起做大做強。
現在看來,我真是個跳梁小醜。
也罷,既然他們對我的付出視而不見,我也不犯賤了。
以後橋歸橋,路歸路。
這歌舞團,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