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看這個。”李正廉遞給蕭烈一本厚厚的賬冊,手都有些發抖,“這上麵記錄的。”
蕭烈接過賬冊翻開,越看眉頭皺得越緊。這本賬冊詳細記錄著趙明擔任縣令這些年的所有“收入”:某商戶為了拿到官鹽經營權,行賄五百兩;某富戶為了逃稅,每年孝敬一百兩;某案件的當事人為了勝訴,送禮三百兩。
“這家夥倒是記得清楚。”蕭烈苦笑道,“連這種事都要記賬。”
“更要命的是這些。”李正廉又拿出一捆用黃綢子包著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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