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錯了,買別墅的錢是我和我先生用共同財產去買的。雖然這些年我一直在做全職太太,可是我手裏有百分之十的林氏集團股份,每年都能拿到七位數甚至是八位數以上的現金分紅。所以你沒有證據能證明,那棟房子是他買的!”林母也早就谘詢過律師,知道自己是並不是毫無勝算,拿不到郊區的這棟房子。
林父的律師顯然沒有料到,林母居然這麼能言巧辯。
他說,“林太太,我的當事人能夠提供完整的購買合約和供款證明,這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