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緊把離婚協議簽了,別耽誤我等會見麵。」
林芳像是打了勝仗的將軍,一臉趾高氣昂。
我心如刀絞,
努力從牙縫裏擠出幾個字。
「協議可以簽,你先把二十萬轉給咱媽!弟弟馬上要不行了!!!你想親眼看著你爸媽跟你弟一塊去了嗎?!」
「張偉你以為我很好騙嗎?醫院可以走綠色通道,就算沒錢也會先救人,不過你弟被打進醫院…天呐,不會是惹到黑社會了吧!你快點簽字!別牽連到我家!」
「你怎麼就聽不懂人話,是你…」
「你就是嫉妒我!嫉妒我找到比你更好的男人,嫉妒我跨越階級實現自我價值!」
林芳話鋒一轉,開始細數這些年我的過錯。
「情人節你永遠隻送玫瑰花和首飾,品味老土到要死,逼迫我和你生活在一起,pua打壓自尊。」
「lisa老師說過,結婚後男人都會暴露真麵目,我一開始還不信,張偉,要不是今天這出戲,我還真不知道你是個薄情寡義剛愎自用的畜生!」
「我連加三個月的班給你買黃金項鏈,每天給你做好早飯才出門,所有工資全部上繳隻留煙錢,合法夫妻合法領證,這些在你眼裏都成了pua。」
心死隻在一瞬間。
林芳變了,腦子裏全被有毒理論塞滿。
或許人都是會變的。
「明天等天一亮我們就去民政局離婚,現在,你先救救咱弟的命。」
「你現在簽字,我馬上轉!]
針鋒相對,互不相讓。
我無法理解林芳的腦回路,拿起協議書翻看——房子和婚內存款都歸女方,不到十萬的車歸男方。
「一日夫妻百日恩,也是我心軟,才把車留給你。」
林芳很是不屑。
當初做協議時lisa老師指導過,把老實人逼太緊容易狗急跳牆,她才忍痛放棄車子。
我冷笑一聲,房子和車子都是婚前我爸媽給我錢全款買的,算我的婚前財產。
我刷刷幾筆簽完協議,她就迫不及待地搶過去,
拍照分享到名媛群裏。
【姐妹們我逃出生天啦!以後終於能和哥哥在一起了!!】
【恭喜姐妹逃離普信男的掌控!】
【啊啊啊好羨慕,芳芳真是好女人,居然還把車子留給前夫哥。】
【那當然,天盛哥也誇過我是獨一無二的好女人~】
她毫不避諱的當著我的麵發語音。
我恍惚想到丈母娘說打小舅子那人也叫盛天,
再聯想到轉賬記錄的love王!!
一個大膽而驚奇的想法在腦海裏展開,
如果是真的,林芳才是自作自受!
「離婚協議我已經簽了,你快點把錢打過去,咱弟還等著救命!」
「張偉,這些財產全部歸我,你現在沒有處置的權利~」
林芳笑的開心,
協議一簽,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她都占在製高點。
「錢我是一分不會出的,你立刻!馬上!滾出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