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法學碩士女友戀愛五年,我盡職盡責地做到了一個好男友應盡的義務。
洗衣做飯約會請客,每一樣我都不在話下。
好不容易到了要結婚的年紀,兩家開始商談婚事,可女友卻甩來了一份她親自擬定的補償協議。
不僅要求我把房車無償記到她名下,還說父母催生一次就要賠十萬。
上一世,我因舍不得這五年的感情被迫簽下協議。
卻不料婚後事事都被她們一家人壓榨,甚至還幫她養起了別人的野種。
這一世,我看著堪比辛醜條約的補償協議,拍桌而起:
“你愛找誰找誰,這個婚,老子不結了!”
......
“彩禮30萬,領證前一周內由男方打到女方賬戶上,男方需簽署自願放棄資金聲明書。”
“婚前男方需購入一輛20萬元以上的新車記到女方名下,並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需在市中心購置一套100平以上的套房記到女方名下,並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
熟悉的聲音從耳邊傳來,胸口被利刃刺破的劇痛還未消散,我睜開眼,茫然地看著四周。
豪華飯店的包廂內,兩家人正圍坐在一起,而楊楚悅正喋喋不休地朗讀著補償協議的內容。
手機上的時間顯示為2025年2月。
正是七年前我們兩家人一起商討婚事的那天。
片刻的怔愣後,一股巨大的喜悅衝上心頭,我終於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上輩子,楊楚悅在婚前拿出協議,要和我約法三章。
我舍不得和她這幾年來的感情,選擇謙讓忍耐,卻不料婚後她對我處處打壓,事事壓榨,最後身無分文,隻落得一個被奸夫捅死的下場。
胸口的劇痛還未消失,似乎在提醒我別再做這樣的傻事。
我抬起頭,看見楊楚悅依舊在喋喋不休:
“女方擁有永久生育決策權,男方及其家人不許以任何形式施壓,每次施壓需賠償女方10萬元精神損失費。”
“若生育子女,養育費用男方需承擔80%,以確保女方的支出占比必須小於20%。”
“男方婚後若是出軌,一經發現,需賠償女方500萬,並淨身出戶。”
......
協議的內容和上一事並無二致,全都是楊楚悅親自擬下的條款,包括各種彩禮,婚後共同財產,以及生育決定權的分割,美其名曰用來保障她的婚後生活。
隻是這些條款在婚後早已經被扭曲殆盡,楊楚悅利用條款裏的漏洞死死拿捏著我。
就連工作中正常地和女同事溝通交流,也被她曲解成出軌,要我淨身出戶。
我看了一眼我媽的臉色,她明顯沒想到楊楚悅會在今天整這一出,笑容僵在臉上,但礙著兩家人的麵子遲遲沒有發作。
好不容易等她念完,我媽才試探著開口:
“小悅啊,彩禮和房車我們肯定是不會去碰的,但是其他的東西,我們是不是可以再商量商量啊?”
“你知道,我就等著你們結婚後抱孫子頤養天年,至於什麼一催生就賠十萬,這也太誇張了吧。”
楊楚悅挺直了胸脯,一副義正言辭的模樣:
“阿姨,可這是我的身體,生不生是由我決定的,是我的權利,你們不能為了你們的一己私欲就強迫我,損害我的利益。”
我媽急忙擺手:
“不不不,我們不是那個意思。”
“生孩子是全家人的事,我們絕對不會薄待你,也會請專門的月嫂來照顧你,你要是想去月子中心,我也支持,生完孩子之後我也可以幫忙帶,絕不會讓你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