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旭入獄後,多次傳話說要希望能見我最後一麵。
我都沒有答應。
相識20幾載,該說的話都說完了。
再去也不過是聽他那些無聊的懺悔。
傷害已經造成,如果懺悔有用,還要警察幹嘛。
我收拾好東西,帶著孩子搬離了秦宅。
經此一役,秦氏徹底元氣大傷,在陳明的建議下,我將秦氏賣給了競爭對手。
分錢的時候,我倆差點吵起來。
“這錢一人一半,你是秦家的兒子,我是秦家的媳婦,你不可可能一分錢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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