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悅可死活不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這場婚姻最終隻能對簿公堂。
當我的律師將證據一件件呈上:她與景子澈的酒店開房記錄、轉賬憑證、親密照片。
每展示一份,就像在我心口又剜了一刀。
這些年來她帶給我的羞辱與背叛,此刻全都血淋淋地攤開在法庭上,無可辯駁。
法庭的判決毫不意外。
作為婚姻過錯方,顧悅可幾乎輸掉了全部。
除了法律保障的基本份額外,公司30%的股份、主要房產、大額存款都判給了我。
看著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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