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他們不是本地人,所以我們一定要放過這個細節,不然會浪費很多時間最終隻會得不償失而已,至於那個所謂的嫌疑人,其實人已經死了沒必要了。
我們既然知道劉天鷹就是整個案子的主謀,更能說明其他細節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何必非要去操心呢?
查案子,一定要分清楚什麼是主次關係,尤其這種大案要案,關鍵是限期要破的案子,上麵很多領導都等著呢,他們要的是結果,不是過程。
甚至還說如果我們非要把某些細節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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