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法官看了我訴訟請求,對著坐在被告席位上的周家人說道。
「原告提出離婚訴求,並且要求被告支付舉辦婚禮所花費全部費用十五萬,分得過錯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收入的夫妻共同財產和一筆三十萬元精神損失費,對此被告有什麼辯解的。」
聽了這麼一大訴求費用,周旭立刻跳了出來。
「放屁。」
‘咚’「被告,主意你的言詞。」
周旭咽了咽唾沫。
「十五萬是她主動要花的,我一分也不會賠,還有那十五萬塊是我的失業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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