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婚後,我和趙欽玉還是有過一段幸福時光的。
那晚我離開不久,趙欽玉便將江嫣送回府了。
回來後,趙欽玉同我解釋清楚了一切,以及他和江嫣的過往。
我和趙欽玉青梅竹馬一起長大,從小便喜歡他。
聽著他們轟轟烈烈的愛情,我嫉妒到發狂。
但他向我發誓:「日後回慢慢忘了她,試著隻愛我一人。」
我抱住他,吻了上去,那晚月色很美,他很溫柔。
我想,這世間夫妻百種。
或許我們可以像話本子裏寫的那樣,先婚後愛。
也不失一對恩愛夫妻。
直到有一日,他喝得爛醉如泥,闖入了我的房間。
將一紙和離書丟到桌上。
紅著眼,恨恨道:「原來是你。」
「你知不知道,這些日子的相處,我幾乎就要......」
「我幾乎......」
他雙手用力抓住我的肩:「既然做了,為什麼不做得幹淨些,又要讓我發現。」
見我滿臉困惑,他一把將我推倒在地,怒道:「還裝。」
「是你去同母後告狀,母後才如此那般羞辱嫣兒。」
「嫣兒才會賭氣嫁給昌寧侯那個蠢貨,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你。」
「太子妃好一出設計,你從小就喜歡我,知道了我和嫣兒之事,便設計了這樣一個局,為的,就是嫁給我。」
原來,他一直都知道,我從小便喜歡他。
我曾多次暗暗同他表白,他都裝作聽不懂的樣子,轉移話題。
更可笑的是,連江嫣的存在,我都是嫁給他後才知道的。
他竟認為是我告的密,從小到大,他竟這般看我的。
那晚,他霸道地撕開我的衣服,捏起我的下巴。
唇齒相接之間。
容不得半分拒絕。
淚水滑落枕邊,他粗魯地幫我拭去。
「這不就是你想要的嗎,我成全你。」
「也不枉費,你的這般設計。」
第二日,他隻丟了句「和離之事,當我沒說」,便離開了。
是啊,皇後還病著,若知道我們鬧和離,隻怕會病得更重。
此事一拖,便是兩年。
我不是沒有想過解釋那事,隻是那件事,就好像是趙欽玉的逆鱗。
每每提起,他便如鬥了紅布的牛一般,紅著眼:「沈虞,我不是說過,這件事誰都不許再提。」
「我跟嫣兒都不與你計較了,你還想怎樣?」
「若不是嫣兒替你說情......」
眼下就要離開了,過往種種,如過往雲煙般在我眼前劃過。
竟讓人生出了種恍如隔世的感覺。
李義山有言:「春風雖自好,春物太昌昌。」
而我,終究是「誤作春風客。」
從今往後,趙欽玉的喜怒哀樂,再與我無關。
「姑娘,這鴛鴦佩也要當掉嗎?」
這支鴛鴦佩,本是一對,我一個,趙欽玉一個,是我們剛成親那會,趙欽玉買來的。
我喜歡得不得了,日日戴在身上。
「當了吧,除了幾件隨身衣物,能當掉的都盡量當掉,我們離開東宮,日後需要銀子的地方,還有很多。」
「對了,小紅,那人回信了嗎。」
「回了,姑娘不說我都忘了。」
小紅將信件遞給我,我打開信件。
諾大一張紙,隻洋洋灑灑寫了一個大字。
「好。」
字跡是奔放不羈的草書。
倒是符合他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