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爸姓梁,梁家棟,親媽陳惠芬。
大姐梁有思,畢業一年,在家裏公司管理。
二姐梁有知,京電影視學院學表演,大二。
我是老三梁有薇。
老四梁有辰,如今剛上高一。
不用他們多說,對於一些事我也猜了大概。
我媽說她和我爸不孕不育,為此當年不惜千裏迢迢來京市大醫院看病,結果是爸爸的問題。
偏巧當時陳惠芬剛生下我,梁國棟不知如何知道了我爸媽的事,特意找到他們夫妻,以家裏孩子多養不起為由,以500塊錢的價格把我賣了。
買賣兒童是犯法的,爸媽也怕這麼便宜買了個孩子萬一人家再反悔,於是連夜買了車票回村。
沒辦法,他們太想要個孩子了。
而梁國棟他們之所以生而不養,無非就是想要男孩。
這種事在農村屢見不鮮。
包括我已經去世的奶奶,也是重男輕女的。
過年家裏收的禮,奶奶會留著給我堂哥和堂弟吃,而我想都別想。
陳惠芬生了一個又一個,在生完我以後梁國棟大失所望,直接把我賤賣。
現在網絡發達,梁國棟知道我爸媽的名字,如果真的想找我大可以早早就把我找到。
為什麼偏偏是這個時候?
說想讓我認祖歸宗,這個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