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六歲前的人生信條:
活著。
我六歲到十二歲的人生信條:
1. 堅強的活著。
. 別讓秦翊把自己作死。
養孩子是門技術活,但秦翊顯然沒點這門技能。
秦翊是個好暗衛——武功天下第一,殺人幹脆利落,飛簷走壁如履平地。
但秦翊養孩子......實在一言難盡。
他第一次給我梳頭,就把我扯哭了。
我頂著歪歪扭扭的發髻,鼻涕眼淚一股腦地擦在他的衣袖上控訴:「你是想把我頭皮拽下來嗎?」
他皺眉,捏著梳子如臨大敵:「......你的頭發為什麼這麼滑?」
他第一次給我裁衣裳,縫出了個麻袋。
我套上那件「衣服」,沉默片刻,誠懇道:「秦翊,咱倆是要去隔壁偷大米嗎?」
他盯著我看了三秒,轉身就走,第二天,我床邊多了三套精致的新裙子——他連夜飛鴿傳書讓家裏送來的。
他第一次給我做飯,直接把廚房炸了。
我蹲在院子外,無言地看著滾滾濃煙。
他黑著臉從廢墟裏走出來,手裏端著一盤焦黑的......某種食物,冷聲道:「吃。」
我嘗了一口,差點升天。
他盯著我,眼神危險:「......很難吃?」
我咽下去,堅強微笑:「還行,就是有點......苦。」
太苦了...比我倆的命還苦。
他沉默,把盤子一扔,拎著我直奔京城最好的酒樓。
就這樣,在他「精心」的照顧下,我跌跌撞撞地長大了。
他學會給我梳簡單的發髻,雖然偶爾還是會扯到我齜牙咧嘴。
他學會煮一碗勉強能入口的粥,雖然我還是會偷偷往裏麵加糖。
他甚至學會給我縫補衣裳,雖然針腳歪歪扭扭,像蜈蚣爬。
而我,學會在他受傷時笨手笨腳地給他包紮,學會在他心情不好時偷偷塞給他一塊糖,學會在他半夜翻窗出去「偶遇」慕姐姐時,假裝沒看見。
秦翊很閑——至少在我麵前是這樣。
大多數時候,他要麼靠在樹上打盹,要麼坐在屋頂上發呆,要麼冷著臉看我上躥下跳,活像一隻懶洋洋的大貓。
但隻要慕姐姐一有點風吹草動——
「唰!」
我甚至來不及眨眼,他人就沒了,隻留給我一絲衣角掀起的清風,和窗外搖曳的樹枝。
然後,他總會帶著一身傷回來。
有時候是刀傷,有時候是劍傷,有時候是內傷——最嚴重的一次,他昏迷了三天,高燒不退。
那次我守在他床邊,嚇得直哭。
他醒來第一句話卻是:「......慕蘭芝沒事吧?」
我氣得差點兒把藥碗摔了:「你都差點死了還管她?!」
他愣了下,似乎沒想到我會發火,半晌,伸手揉了揉我的腦袋,低聲道:「......下次不會了。」
騙子。
下次他還是會去,還是會受傷,還是會讓我提心吊膽。
十二歲那年,我終於忍不住問他:「秦翊,你為什麼這麼喜歡慕姐姐?」
他正在擦劍,聞言動作一頓,淡淡道:「與你無關。」
我撇嘴:「可她不喜歡你啊。」
「......」他抬頭瞪我,眼神涼颼颼的。
我縮了縮脖子,但還是壯著膽子繼續說:「她都拒絕你八百回了,你還往上湊,這不是自討苦吃嗎?」
他冷笑:「你個臭小孩兒懂什麼?」
「我是不懂。」我托著腮,歎氣,「但我知道,每次你受傷,疼的不還是你自己。」
他一怔,眼神微微動了動,但很快又恢複冷漠:「......哦。」
也不知道他到底聽沒聽進去,但是那天晚上,他破天荒地沒去「偶遇」慕姐姐,而是坐在院子裏,安安靜靜地陪我看了整晚的星星。
直到那一天,慕姐姐和敵國皇子私奔了。
消息傳來時,秦翊正在給我剝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