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顧芳披頭散發,歇斯底裏地喊叫。
“我沒錯!都是劉桂芝那個賤人自己不爭氣!”
“林茂本來就是我的,她搶走了他!”
法官重重地敲下法槌:“顧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顧芳被法警拖走時,還不忘回頭詛咒。
“林茂,你會後悔的!劉桂芝那個賤人下地獄了!”
林茂麵無表情地站在原地,冷冷地看著這個毀了他一切的女人。
回到廠裏,林茂不再去車間,而是整日守在血庫門口。
那是我生前工作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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