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九二二年陰曆四月十二日,溫州)
敬庵居士:
墓誌銘寫就奉覽。此歲以來,不輕為人作書,誌銘未開其例。今不署出家名字,職是故也。
尊書底稿,字體甚佳(其微妙處予不能及,用朱圈記,希審覽),但唯宜雅,俗士見之必大笑也!予亦喜學是體,今即以是書誌銘。組雲邃於金石之學,當必首肯。餘紙一方,不複寄還。率陳,不悉。
四月十二日演音
今後如有人屬書者,統希代為辭謝。數年之後,再當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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