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以前一篇《桌話》裏說好的文學都是含有詩的真理的,這種詩的真理就是美;一篇文藝無論對象多麼不美,隻要表現的真實動人,使讀者讀到的時候,忽然間腦中光明起來,心裏發生一種近於愉快的感覺,這篇文藝便是妙文。
這個“妙文”的稱號我如今加在魯迅的的上麵,雖然他的這本小說之中所描寫的大半是一種愚蠢灰白的鄉間生活。這種生活如令我們身曆其境,一定會發生作者所謂“寂寞”或是憎厭的感覺,愉快自然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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