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十八年秋八月壬子,帝崩於東宮前殿。年四十八。遺詔無起寢廟,藏主於皇後更衣別室。帝初作壽陵,製令流水而已,無得起墳。萬年之後,埽地而祭,杆水脯糒而已。過百日,唯四時設奠,置吏卒數人,供給灑埽,勿開修道。敢有所興作者,以擅議宗廟法從事。帝遵奉建武製度,無敢違者。後宮之家,不得封侯與政。館陶公主為子求郎,不許,而賜錢千萬。謂群臣曰:“郎官上應列宿,出宰百裏,苟非其人,則民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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