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宗孝明皇帝諱莊,光武第四子也。中元二年二月,即皇帝位,年三十。尊母陰後曰皇太後。三月,葬光武皇帝於原陵。四月,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爵過公乘,得移與子若同產、同產子;及流人無名數欲自占者,人一級;鰥、寡、孤、獨篤癃粟,人十斛。赦罪免刑。以高密侯禹為太傅,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又詔:“今選舉不實,邪佞未去,權門請托,殘吏放手,百姓愁怨,情無告訴。有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