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盆子
話說包公為定州守日,有李浩者,揚州人,家私巨萬,前來定州買賣。去城十餘裏,飲酒醉甚,不能行走,倒在路中睡去。
至黃昏,有丁千、丁萬,見李浩身畔資財,乘醉扛去僻處,奪其財物有百兩黃金,二人平分之,歸家藏下。二人又相議道:“此人酒醒不見了財物,必去定州告狀,不如將他打死,以絕其根。”
即將李浩打死,扛抬屍首入窯門,將火燒化。夜後,取出灰骨來搗碎,和為泥土,燒得瓦盆出來。
後定州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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