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婆子訴論猛虎
斷雲:
虎為傷人而伏法,犬因猛獸露身形。
包公名譽傳天下,赫赫雷霆勘已真。
話說一日包拯坐廳,公吏報雲:“外麵有一婆子,口稱冤枉,要來告狀。”拯聞說,令喚入。頃刻,婆子伏在階前,哭再陳狀,稱說:“住居南山下,有一男名劉太,以賣柴為生,於今月十三日入雲山采樵,為大蟲所食。念我年老無子,何以自給?願以此冤枉。”道罷,悲哀不勝其情。拯沉吟半晌,思量無計,隻得差黃勝、李寶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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