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阿楊謀殺前夫
斷雲:
阿楊枉使謀夫計,包宰嚴刑處極刑。
舉一能交冤滯雪,枯骸怨氣得開明。
話說包公當下已決阿吳謀殺丈夫情由,遂問陳尚:“是誰人教你如此檢驗?”尚告雲:“當日小人領旨前去檢視劉十二屍身,無有認傷痕處,台前雲要在小人身上根究,歸家憂悶。不想小人妻室倒有見識,教我如此檢驗,果得明白。”尚道罷,堂上諸吏複道:“既陳尚之妻有如此見訓,不是個等閑婦人,乞相公支酒錢,賞齎阿楊。”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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