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S市的早晨,從一碗碼上酸豆角、榨菜絲和剁辣椒的肉絲米粉開始。
不了解這座城市的人,會以為這隻是美食節目的開場語。
沒錯,這確實是我為某紀錄片寫的文案,神似“舌尖體”,但不是第一句。續貂的那句,我放在最前麵:
“我在這裏,已經生活 21 年。”
單純的我,誤以為用第一人稱強調 21 年的“漫長”,有助於收回勞動所得。可紀錄片已經播完第四季,還沒有一分錢彙入我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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