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霖/口述南寶通傅新春/整理
幸運入選公審日本戰犯的檢察官
我1949年考取中國人民大學,並成為人大第一批法律專業的大學生。五年後,被分配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工作。由於工作努力、成績突出,很快由一名書記員提升為助理檢察官,參與了很多大案、要案的審理。
1956年4月,由毛澤東簽署的《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公布了。主要內容有:現在在我國關押的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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