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六個多月的廬陵縣令之後,正德五年(1510)十一月,王陽明回到了他的第二故鄉北京,接受都察院和吏部的朝覲考察。他如此急於進京,因為得到了一個天大的好消息。
劉瑾死了。
在正德、嘉靖年間,有一個王陽明定律:凡是得罪王陽明的人,肯定不會有好下場。劉瑾就為這個定律做了最好的注解。因為得罪王陽明而倒黴的,劉瑾不是第一個,這個名單開列起來,一張A4紙都不夠寫。
王陽明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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