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的去向從前,有個商人,他有三個兒子,老大和老二都遊手好閑,整天想著用歪門邪道去騙錢。最小的兒子為人誠懇、踏實,所以深受父親的喜歡。為此,他遭到了兩個哥哥的嫉妒。
商人已經老了,眼看就要不行了,看到兩個哥哥歧視小兒子,深怕自己死後,小兒子會受欺負。為此,他邀請族人、法官和一些德高望重的人,拿出自己的錢、物,擺在他們麵前,說道:“請各位按照法律規定,將這些財物分為四份吧。”
大家遵照他的囑咐,把財物按四份分好。
商人把其中的三份分給三個兒子,自己留下一份,以資養老。然後,他說道:“我把我的全部財產都分給他們了,從此我不欠他們什麼,他們弟兄之間也不存在什麼厚此薄彼了。我活著時把財產分給他們,是為了免得我死後,他們為遺產而吵鬧。”
不久,商人死了。由於老大老二已經把財產花得所剩無幾,所以他們總是一同去找老三的麻煩,要他再交出一些財物。他們對他說:“父親的財產全都給了你。”
於是兄弟之間爭吵不休,以至告上了法庭。當日分家在場的人都到庭作證,法官根據事實,製止了老大老二的勒索。官司打下來,老三和他的兩個哥哥都花了錢,誰也沒占到便宜。
老三曾多次勸過兩個哥哥,也曾給過他們一些錢,但是很快就被他們花光,他們是難以滿足的無底洞。
過了不久,兩個哥哥又去告發老三。為了打官司,雙方又花了不少冤枉錢。漸漸地,他們的遺產都快用光了,錢都流到了法庭和法官的手裏,商人的三個兒子都變得一貧如洗。
貪婪的人往往會損失得更大,最終是不會有好下場的,隻會自食惡果。兩方麵的爭奪也許會兩敗俱傷,反而讓第三者得了利。
適合別人的不一定適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