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言唐僧等在華光破屋中,苦奈夜雨存身。卻說銅台府地靈縣城內有夥凶徒,因宿娼、飲酒、賭博,花費了家私,無計過活,遂夥了十數人做賊,算道本城那家是第一個財主,那家是第二個財主,去打劫些金銀用度。內有一人道:“也不用緝訪,也不須算計,隻有今日送那唐朝和尚的寇員外家,十分富厚。我們乘此夜雨,街上人也不防備,火甲等也不巡邏,就此下手,劫他些資本,我們再去嫖賭兒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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