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元年(1736年丙辰),弘曆即皇帝位。準噶爾遣使入覲,清厘僧道,定江南水利歲修章程,禁百工當官貼費。
乾隆二年(1737年丁巳),命直隸試行區田法,仍設軍機處,遣使封黎維禕為安南國王,減台灣“番餉”銀。
乾隆三年(1738年戊午),準噶爾使臣奉表至京,準民人置買公產旗地,加恤各省貧生,定八旗家奴開戶例,皇太子永璉殤。
乾隆四年(1739年己未),禁民越省進香,官修《明史》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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