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贈與合同可以撤銷嗎?
1982年,李阿姨夫婦領養了侄子吳某,確立了領養關係。2008年,老夫婦倆要求養子寫下保證書,內容主要是:養父母將一套房屋無償過戶給養子,如果養子不盡贍養義務,養父母可將房屋產權收回。
拿到吳某的“保證書”後,夫婦倆將房屋產權辦到吳某名下。今年 4 月,養父因病去世。離世前,因為養子在養父生病期間表現得很不孝順,所以養父想撤銷贈與合同。
而在養父去世後,吳某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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