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是一種很有力的論證方法,它是基於兩個或兩種事物某些屬性上的相同或相似之處,推出這兩種事物其他屬性上也有相同或相似之處。類比用得好,自然能讓聽者心服口服。但因為打比方、類比具有從個別到個別、從類到類的特點,它的結論範圍超出了前提所斷定的範圍,因此其結論性質通常也不具有必然性,稍不注意,可能就會出現邏輯謬誤。
曾經,新浪微博上流傳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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