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問的過程中,我們遇到的所有推理論證,幾乎都涵蓋以下三方麵的內容:
·過去是什麼樣?
·現在是什麼樣?
·將來是什麼樣?
這些看法形式不一,有可能是假設,有可能是理由,也有可能是結論,但說話者的目的是一樣的,他們希望聽者能把這些看法當成事實,並認同它、接受它。
在邏輯學上,這些看法被稱為“事實斷言”。
現在,有一個看起來無懈可擊的“事實斷言”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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