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紀末18世紀初,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G.W在《單子論》中,提出這樣一個觀點:“我們的推理,是建立在兩大原則之上的,即矛盾原則和充足理由原則。憑著這兩個原則,我們認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實或實在的,提出任何一個問題或命題是真的,就必須有一個充足的理由來證明為什麼是這樣而不是那樣。”
充足理由律是邏輯思維必須遵守的基本規律之一,它是指在論證和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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